醫療器材協調標準的目的為何?
根據歐盟醫療器材法規 (EU) 2017/745 (MDR),製造商可使用協調標準,協助證明產品符合一般安全與性能要求(GSPR),以及品質管理或風險管理等其他法規要求。這些標準涵蓋的主題相當廣泛,包括管理系統、測試方法、滅菌程序,甚至軟體生命週期流程。
「最新技術水準」(state of the art)是指目前公認的最佳實務與技術,並不必然代表標準的最新版本。有時,舊版標準仍可能因其採用程度與適用性,而代表當前最佳實務並被視為符合最新技術水準。
協調標準僅適用於歐盟嗎?
協調標準無法在歐盟以外的國家直接執行,但瑞士、英國等部分國家會認可及/或採用這些標準。在這兩個國家,適用的協調標準由主管機關指定,並分別公布於《聯邦公報》或「指定標準清單」中;美國則有其自身的認可共識標準系統。
如何知道某項標準是否為協調標準?確認某項標準是否為協調標準,唯一的方法是查看該標準是否列載於《歐盟官方公報》(OJEU)。協調標準通常也會以「EN」作為前綴。
雖然 OJEU 提供協調標準清單,但不提供可購買的全文版本。您可向歐盟各國的國家標準化機構購買標準,例如德國的 DIN 或愛爾蘭的 NSAI。各機構的費用雖有差異,但標準內容大致相同,並可於所有歐盟會員國及歐洲經濟區(EEA)使用;英國指定的 EN 標準亦同,向任何歐盟國家標準化機構取得的版本皆可使用。
協調標準是否為強制性?
歐盟 MDR 第 8 條規範協調標準的使用。符合相關協調標準,可推定符合相應法規要求。不過,使用協調標準並非強制性。若製造商選擇透過其他程序或方法證明其符合 GSPR 及其他要求,則必須備妥合理的論證與明確的佐證文件。
如果有新版標準,但尚未統一,該怎麼辦?
標準會定期更新,但更新後的版本不會自動成為協調標準。新版發布後,製造商可選擇:
無論採取哪一種方式,都應審查最新版本並進行差距分析,以評估變更可能造成的影響,並記錄選擇特定版本的充分理由
協調標準有什麼差異?
雖然協調標準的核心內容通常與原始發布的標準版本相同,但主要有兩項差異:
- 歐洲或國家前言:說明協調流程,並可能包含特定國家的補充資訊。
- Z 附件:將標準條文對應至相關歐盟法規。例如,EN ISO 13485 的 Z 附件說明該標準如何對應歐盟 MDR 與歐盟 IVDR 中的品質管理系統(QMS)要求。部分標準亦包含「NZ 附件」,此為國家附件,用以說明該版本標準與發布國家法律間的差異。
ISO 標準的結構
國家/歐洲前言
協調標準的前言通常包含協調流程,以及核准或編寫該版本之委員會的相關資訊,也可能納入特定國家的額外要求。
引言
標準中的引言為選用內容,可提供背景資訊或說明,但不包含任何要求。
範圍
標準的範圍屬於必要內容,用以說明標準的功能與適用範圍,僅包含事實性陳述,不包含要求或建議。
附件
附件分為兩種類型:
- 規範性附件(Normative Annexes):屬強制性內容,提供額外要求。
- 資訊性附件(Informative Annexes):提供補充資訊與指引,是否採用可自行決定;但若決定不採用,建議說明理由。
附件用於呈現不適合置於正文中的資訊,並可在文件其他段落中加以引用。
用語
標準採用清楚、易於理解的語言撰寫,以利閱讀並避免誤解。ISO 標準通常會在開頭說明用語的解讀方式:
- Shall(應):表示要求,必須遵守
- Should(宜):表示建議
- May(得):表示允許
- Can(能):表示可能性或能力
醫療器材驗證的通用規範與協調標準有什麼不同?
通用規範(Common Specifications, CS)是歐盟 MDR 引入的用語,用以描述在沒有協調標準,或現有協調標準不足以涵蓋需求時,用來填補缺口的文件。與協調標準相同,CS 也可用於證明產品推定符合歐盟 MDR 的法規要求。
結論:有效運用醫療器材協調標準
醫療器材協調標準是歐盟法規遵循架構的重要基礎。雖然採用並非強制性,但它為製造商提供了一種強而有效的方法,可用以證明符合歐盟 MDR 與 IVDR 的基本要求。
了解如何辨識、取得及解讀這些標準,尤其是其結構、附件與法律關聯性,有助於企業從基本合規進一步建立穩健且具前瞻性的品質管理系統。無論是 EN ISO 13485 等橫向標準,或針對特定產品的縱向標準,依循協調標準調整作法,都能提升一致性、清晰度與法規信心;透過掌握更新並有效管理不同版本的轉換,企業可將標準從單純的合規清單,轉化為策略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