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盟醫療器械法規(MDR)合規評估中,技術文件始終是最關鍵的元素之一。儘管《歐盟醫療器械法規》(Regulation (EU) 2017/745)明確規範了製造商在附錄二(Annex II)與附錄三(Annex III)中必須納入的內容,但它並未硬性規定技術文件的架構與提交格式。
在實務上,這帶來了一個反覆出現的挑戰:技術檔案縱然包含所需的資訊,但若文件不完整、前後矛盾、結構鬆散或難以查閱,公告機構在評估時仍會面臨困難。對製造商而言,這往往會衍生出額外的質詢、拉長審查時間,並在合規評估流程中造成不必要的延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