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幾個月裡,人權專家和德國政府當局一直在忙於研究一個事件:在波蘭一家物流公司受雇的司機員工們因為拿不到工資而進行罷工,他們揭露了使用該雇主服務的公司名單。此后,德國聯邦經濟事務和出口管制局一直在調查使用該運輸公司服務的公司是否履行了應該注意的義務。 在本文中,我們將探討其他國家的公司如何可以從這一案例中學到什麼,以降低合規風險。

讓我們先簡單回顧一下德國媒體廣泛報導的事實:一家波蘭物流公司的受雇司機們在格萊芬豪森高速公路服務站罷工數周,原因是沒有拿到工資。2023年8月,司機們揭露了據稱委託這家慣於剝削勞工的公司進行運輸的公司名單。此事曝光後,勞動和社會事務部部長胡貝圖斯-海爾(Hubertus Heil)不僅向這家物流公司宣戰,還呼籲受《德國供應鏈法》影響的公司 "在選擇運輸公司時履行自己的責任"。此後,負責監督和執行《供應鏈法》的聯邦經濟事務和出口控制辦公室對58家公司進行了檢查,以確定它們在選擇運輸服務提供商時是否履行了盡職調查要求。

雖然調查的結果還有待觀察,但釋放的訊息本身是明確的:受人權盡職調查法影響的公司需要將運輸供應商的選擇和管理納入其人權盡職調查中。儘管這一具體案例發生在德國,但無論在哪個國家,所有其他受供應鏈盡職調查法規影響的公司都可以從中汲取教訓。

 

人權盡職調查與運輸供應商:您是否應該在風險評估中考慮運輸供應商?

直覺上,許多公司在評估風險時都會關注原材料供應商。與此相反,服務供應商卻沒有或沒有以同樣的力度接受檢查。許多公司根據支出情況來確定供應商評估的優先次序,這也加劇了這種傾向。然而,這些區別並沒有法律依據,也不能免除企業的盡職調查義務。即使是臨時性的供應商與買家關係,如在貨運交易平台上簽訂的合同,也構成供應商關係,並觸發盡職調查義務。在德國《供應鏈法》的案例中,監督機構在 IntegrityNext 和 VerkehrsRundschau 舉辦的網絡研討會上確認了這一解釋。

因此,建議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適當的風險分析,對運輸服務供應商的人權和環境風險進行評估。

 

風險評估之後:稽核作為基於風險的控制措施

供應鏈盡職調查法規通常要求受影響的公司對其供應商實施基於風險的控制措施。就德國《供應鏈法》而言,它並未規定控制措施的類型。相反,應由企業自行決定哪些控制措施是適當的。

在某些情況下,現場考察或供應商稽核可能是履行基於風險的控制措施義務的唯一手段。這尤其適用於職業健康和安全評估,以及所有需要與工人面談的風險。這兩點普遍適用於對道路運輸供應商的評估:實際工作條件不能僅靠文件審查或問卷調查來評估。

 

哪些標準可用於稽核道路運輸供應商?

人權盡職調查法規通常承認認證證書和稽核可以作為履行盡職調查義務的重要證據,只要它們能證明符合法律盡職調查的要求,即使它們並不構成避風港。SA 8000、Sedex SMETA、RBA、FSSC 24000 和 Together for Sustainability 等標準和稽核協議涵蓋了相關主題,幾乎沒有例外。

如果沒有可靠的稽核結果和/或證書,公司可以自行進行稽核,或委託第三方進行稽核。由於許多社會標準都是針對生產設備設計的,我們建議使用特定行業的稽核標準。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稽核員考慮到道路運輸行業的特殊情況。其中包括

  • 關於駕駛時間和休息時間的法律規定
  • 是否有合適的、適合不同性別的住宿條件,以及足夠的睡眠和衛生設施
  • 公司所屬車輛維修車間和倉庫的職業健康與安全
  • 與承包商、供應商打交道並傳達相關行為準則
  • 支付生活工資
  • 應對語言障礙;在高度國際化的工作環境中,駕駛員對自身權利的認識
  • 招募機構以合乎道德的方式招募司機
  • ......以及更多

 

對道路運輸服務供應商的稽核:稽核專家的課題

從上述清單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運輸部門的稽核與製造體系環境中的稽核不同。稽核人員必須熟悉運輸行業的法律法規和具體情況。此外,稽核員還需要深入了解稽核標準、勞動法、環境和人權協議與公約、職業安全、環境影響、薪資制度、多樣性和非歧視等方面的知識,以及有效開展員工訪談的軟實力和技能。

《供應鏈法》的解釋性備忘錄(見Bundestag Drucksache 19/28649,第44頁和第48頁)明確提到,在進行風險評估和實施控制措施時都應該考慮委託第三方驗證機構。特別是如果公司不具備相關的專業知識,而外部知識的引進又是在當前環境下必要和符合長期效益的,就應該讓第三方參與進來。使用獨立的第三方機構還能提高稽核結果的可信度。
 

台灣地區如何在供應鏈上執行相關盡職調查與稽核?

歐美各國已紛紛將所謂供應鏈上的「盡職調查」納入法規,由此可見盡職調查已成為企業營運上必須遵守的規範。將在策略和管理系統導入正確的商業行為政策,辨別環境與人權的負面衝擊,而為了提供客戶完整的服務和稽核,DQS 在相關組織體系上與Integrity Next 永續發展公司, Ecovadis 全球供應鏈評鑑平台以下兩間機構持續建立合作關係。

2016 年,DQS 是首批加入 APSCA 倡議(專業社會責任稽核師協會)的稽核公司之一。DQS Taiwan 可以提供各項常見社會責任稽核

  1. RSCI - The Responsible Supply Chain Initiative
    由 VDA 發起,是一個對汽車供應鏈進行對人權、工作條件、和尊重環境的社會責任驗證標準。RSCI 會員建立了一套統一規範,並由負責的商業聯盟 (RBA) 為對其供應鏈社會責任的實踐進行驗證夥伴的結盟,其中包含知名德商 Audi、Bosch、Porsche、Mercedes、美商 Ford、
  2. SMETA 稽核 - SEDEX Members Ethical Trade Audit
    供應商道德資料交換 (SMETA) 稽核旨在幫助組織管理其供應鏈中的勞動規範資料。成員享有直接在 SEDEX 系統上發佈其 SMETA 稽核報告的權利,以供所有客戶查看。全球知名品牌雀巢 Nestle 正是透過 DQS 核發 SMETA 證書。
  3. ESG Supplier Audit
    針對供應鏈在:職業安全衛生、勞工與人權、環境、商業道德等永續議題的稽核服務。DQS 德國總部已設計一套稽核程序與文件,一些知名德商如 REWE、KONGSBERG、Lufthansa 等已是首批核可此套稽核系統的集團。
     

道路運輸供應商評估與調查 - DQS 如何提供專業協助

您對道路運輸供應商的監控流程是否符合供應鏈盡職調查的標準規範?DQS 在全球各地都有對應的稽核人員,隨時準備幫助您最大程度降低您標準違反的風險,防止聲譽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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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r. Thijs Willaert

Thijs Willaert 博士是永續發展服務全球總監。 他的職位是負責 DQS 的 ESG 服務與專案項目發展、營運等。他的專業領域涵蓋永續採購、人權議題的驗證審查和 ESG 驗證稽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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