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完成:您已成功完成首次遠端審計。在本系列遠距審計文章的最後一部分,我們將提供一些關於遠端審計報告和後續跟進的最終提示。

這是關於遠端審計的七篇系列文章的最後一篇:

遠端審核的報告和後續工作與現場審核並無顯著差異。這意味著,與現場審核一樣,審核員必須撰寫一份報告,概述關鍵發現,例如不符合項、良好做法、改進機會等。

雖然可以錄製網路會議以記錄審計過程,但這種錄製不能取代審計報告。未經事先同意,不得進行任何音訊或錄影。此外,還必須以書面明確規定審計結束後如何處理錄製內容(儲存、分發、安全措施、刪除)。

為了方便記錄,建議記錄網路會議的時間長度和參與人員。大多數應用程式都包含此功能。參與者必須同意此功能。

由於網路會議中的對話可能會導致誤解,因此受審計者應該有機會審查審計報告,並確認報告反映了審計期間發生的事情。

報告定稿後,審計員必須確認已依照先前約定的規則刪除所有機密文件、影像、錄音等。

讓我們以或許是最重要的建議來結束本系列文章:您應該還記得,我們在第二部分討論過,在進行遠程審核之前必須進行風險評估,以確保遠程審核足以達到目的。審核結束後,必須評估遠距審核的決定。如果對遠端審核流程的有效性有任何疑問,則必須考慮進行現場審核。

Author

Dr. Thijs Willa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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