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R 的法規要求——在哪裡可以找到?
任何希望在歐盟醫療器材法規(EU MDR)下將軟件推出市場的企業,都必須仔細研讀法規中的相關章節。其中最重要的章節包括:
附錄一(Annex I):載列了一般安全及效能要求。對軟件而言,有關開發過程、風險管理、資訊安全、驗證(Validation)及 IT 環境的要求尤其關鍵。
附錄二與附錄三(Annex II & III):規範了技術文件以及上市後監管(Post-Market Surveillance)的要求。就軟件而言,這亦涵蓋作為產品文件一部分的軟件確認(Verification)及驗證證明。
附錄八(Annex VIII),特別是第 11 規則(Rule 11):這是醫療軟件分類的核心。2019 年 11 月發布並於 2025 年修訂的 MDCG 指南,闡述了第 11 規則的三大基本原則:為診斷或治療決定提供資訊的軟件;監測生理過程的軟件;以及「所有其他軟件」。根據其臨床相關性,其風險分類可由 I 類(Class I)跨越至 III 類(Class III)。
第 52 條(Article 52)及附錄九至十一(Annexes IX - XI):描述了符合性評估(Conformity Assessment)。對於 I 類醫療器材,符合性聲明通常由製造商自行發出;至於 IIa 類及更高類別,則必須有公告機構(Notified Body)的參與。
附錄十四(Annex XIV):這是臨床評估與上市後臨床追蹤(PMCF)的核心參考依據。特別是在軟件領域,這往往是企業系統化建立得太遲的環節。
下一步發展:歐盟委員會對第 11 規則的修訂建議(草案,2025 年 12 月)
歐盟委員會於 2025 年 12 月 16 日發布了一項旨在修訂第 11 規則的 MDR 修訂草案。早期跡象表明,該提案擬將醫療器材軟件預設為 I 類,除非符合特定的高風險標準——這是對多年來批評聲音的回應;現行的第 11 規則不論實際風險高低,幾乎將所有軟件都推向 IIa 類或更高類別。
重要提示:這只是一份修訂草案而非正式通過的法律,且如同以往的 MDR 修訂討論一樣,在最終定案前(若然落實),條文內容很可能會有所更改。製造商在現階段應繼續根據現行的第 11 規則及 MDCG 2019-11 Rev. 1 指南進行分類,同時密切關注此提案的動向。DQS MED 將隨著歐盟立法程序的推進,持續更新本文內容。
醫療軟件最重要的標準
MDR 訂立了法規要求。然而,在實際執行層面上,部分標準因界定了「最新技術水平(State of the art)」而顯得格外重要:
IEC 62304:這是醫療軟件生命週期的核心標準。當軟件本身為醫療器材,或屬於醫療器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時,該標準規範了軟件的開發與維護過程。
ISO 14971:這是醫療器材風險管理的參考標準,明確將「醫療器材軟件(SaMD)」納入其中。
ISO 13485:橫跨整個產品生命週期的醫療器材質量管理核心標準。對於致力於建立穩健且符合 MDR 要求之組織的製造商而言,此標準構成了實際營運的基石。
IEC 62366-1:涵蓋可用性工程(Usability Engineering)。這對軟件而言尤為重要,因為操作不當、具誤導性的用戶指引或不明晰的警報,可能會直接引致安全後果。
IEC 82304-1:對通用 IT 平台上的健康軟件(即不具備專屬硬件的產品)特別適用。該標準針對產品層面的安全(Safety and Security)作出規範,因此對許多獨立軟件產品或醫療器材軟件(SaMD)而言極具重要性。值得特別留意的是,IEC 82304-1 為 SaMD 的驗證訂立了具體要求,同時亦獲 MDR 下harmonized(協調)的 IEC 62304 所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