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許多公司依靠能源管理系統來提高能源效率,同時降低能源消耗和相關成本。然而,中小企業(SME)尤其因為成本問題,過去往往對全面的能源管理系統卻步。自2021年9月起,ISO 50005作為一項指導原則,為能源管理提供了簡明易懂、循序漸進的入門指南。它包含各種輔助工具和實施案例,幫助企業評估自身的能源效率狀況並實施改善措施。
引入能源管理系統能源管理系統(EnMS)初期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在實施過程中,公司必須組建一支能源團隊,而這在其他方面可能有所缺失。此外,諸如流程調整或培訓之類的簡單改變通常不足以提升能源績效。
很多時候,我們需要投資更有效率的新技術。此時,基於EN 17463(VALERI)標準的可靠獲利能力計算將大有裨益。
在此背景下,許多組織不願以 ISO 50001 標準實施全面的能源管理系統 (EnMS),而是繼續沿用以往往往較為零散的方法,也就不足為奇了。新的 ISO 50005 標準為實施提供了支持,該標準已於 2021 年發布英文版(ISO 50005:2021)。
該指南無法獲得認證,但它能幫助使用者循序漸進地入門能源管理。理想情況下,這最終將引導使用者建立一套符合相關規定的全面管理系統。 ISO 50001 ISO 50005 與國際標準 ISO 50001:2018 一致,但並未涵蓋能源標準的所有要求。
ISO 50005-四級成熟度模型
新的 ISO 50005 指南是基於分階段實施方法,包含十二個要素,每個要素又細分為四個成熟度等級。其要求內容與 ISO 50001 的相應章節相對應。
首先,企業要確定目前的能源狀況。這有助於它們確定自身可以進入能源管理的階段。在此基礎上,它們會制定符合自身實際情況的具體目標,以持續提升能源績效。
因此,ISO 50005 也是對貴組織能源相關成熟度進行現實的自我評估的有效工具。
ISO 50005 的四個成熟度級別
ISO 50005 第 4 條描述了四個相互關聯的成熟度等級:
一級 - 賦能
- 缺乏系統性的能源管理措施
二級 - 提升
- 現有的能源政策
- 能源團隊已到位
- 能源消耗和能源成本數據分析
- 評估節能機會
- 零星的系統性能源管理措施已到位
第三級 - 萌芽
- 系統化的能源管理實踐
- 戰略能源管理
- 改善監測和評估
- 遵守能源管理系統 (EnMS) 要求
- 學習型組織
第四階段 - 建立
- 持續改善能源管理體系
- 持續改善能源性能
- ISO 50001核心要素的實施
- 為ISO 50001差距分析做好準備
例如:第 5.4 條
要素 4 - 能源評估,重大能源使用 (SEU) 主題。
話題 | 一級 | 二級 | 3級 | 4級 |
單端單元 (能源消耗量大的地區) | - | 識別 SEU | 確定每個單粒子氧化物半導體(SEU)目前的能耗性能。 | 找出從事可能影響或乾擾 SEU 的活動的個人。 |
閱讀提示:請閱讀我們關於此主題的文章,以了解更多相關資訊。大量能源消耗(東南大學)。
十二元素
ISO 50005 的十二個核心要素以國際標準 ISO 50001 為基礎。
元素編號和名稱
要素一:組織背景
要素二:領導力
元素 3 資源
要素 4 能源評估
要素5:能源績效指標與能源基準
第六要素目標、能源目標與行動計劃
要素7:能力和意識
第 8 部分 運作與維護
要素 9 採購與設計
要素 10:溝通和指導書面訊息的過程
第 11 項:監測、測量、分析和評估能源相關性能
第 12 項 管理評估與改進
標準第5條為每個要素的單一主題分配了標準,這些標準與上述四個成熟度等級相對應,並根據達成程度進行劃分。這些標準相互關聯,並指明了組織為達到每個成熟度等級所必須採取的行動。如果未指定標準,則相應主題在分類中不發揮作用。
達到4級標準已顯示能源效率水準較高。這裡,差距分析可以指出根據以下規定,要達到完全全面、可認證的管理系統水平,還需要採取哪些步驟: ISO 50001 。
ISO 50005-燃料排放交易中的財務補償
ISO 50005 也具有政治意義:例如,在德國,活躍於受碳洩漏問題*影響尤為嚴重的行業,且因燃料排放交易而處於不利地位的國際運營公司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這在「SESTA 碳洩漏法規」中有明確規定。 BECV 2021 年 7 月 28 日。其中一項前提條件是受影響的公司已引入能源管理系統,從而實施節能措施,以減少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
*碳洩漏→轉移 CO 2為了規避歐洲溫室氣體排放要求,向歐盟以外的國家排放受歐洲排放交易體系約束的氣體。
對於每年化石燃料能源消耗量低於 10 GWh 的公司,提供符合 ISO 50005(3 級)標準的能源管理系統 (EnMS) 證明,可作為獲得碳抵消額度的替代方案。碳抵銷額度的證明必須由 DQS 等審核機構確認。
更多法律背景資訊(僅限歐盟/德國)
能源融資法案(EnFG)
為電力產業能源轉型提供資金的法律,資金來源包括聯邦政府的支付和徵收費用。
這項特殊的均衡機制是一項例外規定,根據該規定,電力成本密集型企業和其他符合條件的各方可獲得電力徵費上限,以確保市場競爭力。此機制的依據是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的《能源融資法》。
該法案旨在統一電力產業應繳稅款的限額,並將其整合到一部法律中。它取代了《電力經濟法》(EEG)中關於「特殊均衡方案」的先前規定(取消了EEG第63條)。 《電力產業法》(EnFG)第28條及後續條款包含了針對電力成本密集企業的主要新規定。
特別均衡方案的目標仍然是限制電力成本密集型企業應繳納的費用*,以保持其國際競爭力。
課稅= KWKG稅加上離岸網路稅,EEG稅已於2022年7月取消。 。
電力價格補償(SPK)
向電力密集企業支付援助金,以補償其間接二氧化碳排放。 2費用;2022 年 8 月 24 日指令。
根據 2018 年 3 月 14 日修訂的 2003/87/EC 指令第 10a 條第 6 款,成員國可以向被認為因溫室氣體排放成本轉嫁到電力價格而面臨重大碳洩漏風險的部門或子部門提供國家援助,以補償這些成本。
透過解決碳洩漏風險,可以實現一個環境目標,因為在沒有具有約束力的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國際協議的情況下,該援助旨在防止因生產活動轉移到歐盟以外而導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增加。
因此,電力價格補償也有助於實現2003/87/EC號指令的目標。為了降低生產活動轉移到歐盟以外的風險,該指令提供援助,以補償轉嫁到電力價格中的溫室氣體排放成本。
SPK方面的要求
根據 BECV 的要求,需要建立符合以下條件的能源管理系統 (EnMS): ISO 50001根據環境管理EMAS ISO 50005標準也適用於電力價格補償。需要對能源效率措施進行以下投資:
自2021年起至2024年(含2024年):投資於提高能源效率的措施,投資回收期最長為 3 年。投資金額必須與 2021 年至 2024 年的援助總額相符,前提是已確定足夠的措施。
自2025年起:投資節能改善措施,投資回收期最長為3年。投資金額必須為上一年度全部援助金額,前提是已確定足夠的措施。如果用於措施的投資不足援助金額的50%,則必須按照《能源效率和成本法案》(BECV)第11節的規定,使用符合DIN EN 17463標準的淨現值法對這些措施進行評估。
運用 ISO 50005 實施能源管理-結論
ISO 50005 是一套循序漸進地引入全面能源管理系統的指南,特別適用於中小企業和公共機構。這個國際標準的核心是十二項要素,這些要素以 ISO 50001 為基礎,並在內容上進行了簡化。相應的各項要素依其完成程度被賦予 1 至 4 的成熟度等級。
當一家公司所有要素都達到4級時,它就非常接近高效運作的水平了。管理系統為了全面實現這一目標,需要進行差距分析,並消除已發現的差距。
例如,在德國,如果一家公司達到該準則的第 3 級,這可以作為根據碳洩漏法規 BECV 獲得經濟補償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