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個月,人權專家和德國當局一直關注著這樣一個事件:一家波蘭物流公司的司機因未獲得工資而罷工,期間他們披露了曾使用該公司服務的其他公司的名稱。此後,德國聯邦經濟事務和出口管制局一直在調查這些使用該公司服務的公司是否履行了其應盡的義務。本文將探討其他國家的公司可以從這個案例中學到什麼,以降低合規風險。

讓我們先快速回顧一下德國媒體廣泛報道的事實:一家波蘭物流公司的司機因未拿到工資,在格拉芬豪森高速公路服務站罷工數週。 2023年8月,司機們公佈了涉嫌委託這家剝削性公司運輸貨物的公司名單。消息曝光後,德國勞動和社會事務部長胡貝圖斯·海爾不僅向這家物流公司宣戰,還呼籲受德國《供應鏈法》約束的公司「在選擇運輸公司時履行其責任」。此後,負責監督和執行《供應鏈法》的聯邦經濟事務和出口管制局對58家公司進行了審查,以確定它們在選擇運輸服務提供者時是否履行了盡職調查義務。

雖然調查結果尚待觀察,但其傳遞的訊息卻很明確:受人權盡職調查法規約束的公司需要將運輸供應商的選擇和管理納入其人權盡職調查範圍。儘管此案源於德國,但其經驗教訓對所有受供應鏈盡職調查法規約束的公司都具有借鑒意義,無論其位於哪個國家。

人權盡職調查與運輸供應商:風險評估中是否應考慮運輸供應商?

直覺上,許多公司在評估風險時會專注於原料供應商。相較之下,服務供應商則往往被忽視,或受到的審查力道不足。許多公司優先考慮供應商的支出金額,這進一步強化了這種傾向。然而,這些差異並無法律依據,也不能免除公司的盡職調查義務。即使是臨時性的供應商-買家關係,例如透過貨運交易平台簽訂的合同,也構成供應商關係,並觸發盡職調查義務。德國供應鏈法的相關規定也得到了監管機構的確認。 網路研討會由 IntegrityNext 和 VerkehrsRundschau 撰寫。

因此,建議至少每年進行一次適當的風險分析,評估運輸服務提供者的人權和環境風險。

風險評估之後:審計作為一種基於風險的控制措施

供應鏈盡職調查法規通常要求相關公司與其供應商實施基於風險的控制措施。然而,德國《供應鏈法》並未具體規定控制措施的類型,而是由公司自行決定採取何種控制措施。

在某些情況下,現場考察或供應商審核可能是履行基於風險的控制措施義務的唯一途徑。這尤其適用於職業健康與安全評估,以及所有需要與工人面談的風險評估。這兩點通常也適用於道路運輸服務提供者的評估:僅憑文件審查或問卷調查無法評估實際工作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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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鏈盡職調查白皮書

在本白皮書中,我們將:

  • 重點關注標準和審核在供應鏈盡職調查中的作用
  • 探討如何將供應商審核納入盡職調查流程
  • 探討目前審計實務的局限性以及如何應對這些局限性。

哪些標準可用於審核公路運輸服務提供者?

人權盡職調查法規通常承認,證書和審計報告可以作為履行盡職調查義務的重要證據,前提是它們能夠證明符合法律規定的盡職調查要求,即使它們本身並不構成安全港。諸如SA 8000之類的標準和審計規程, Sedex SMETA澳洲儲備銀行, FSSC 24000和攜手共創永續發展涵蓋所有相關主題,幾乎沒有例外。

如果沒有可靠的審核結果和/或證書,公司可以自行審核,也可以委託第三方進行審核。由於許多社會責任標準是針對生產設施制定的,我們建議使用行業特定審計標準這是確保審計人員充分考慮道路運輸產業特殊性的唯一方法。這些特殊性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 關於駕駛時間和休息時間的法律規定
  • 獲得適合性別、配備充足睡眠和衛生設施的住宿。
  • 本公司自有車輛維修車間及倉庫的職業健康與安全
  • 與分包商打交道並傳達相關的行為準則
  • 支付生活工資
  • 因應語言障礙;提高駕駛者在高度國際化的工作環境中對自身權利的認識
  • 招聘機構以合乎道德的方式招募司機
  • ……以及更多

對道路運輸服務提供者的審計:專家需要關注的議題

從以上列舉可以看出,運輸業的審計與生產環境中的審計截然不同。審計人員必須熟悉運輸業的法律法規和具體情況。此外,審計人員還需要深入了解審計標準、勞動法、環境和人權協議及公約、職業安全、環境影響、薪資制度、多元化和非歧視等方面的知識,以及開展有效員工訪談所需的軟技能。

《供應鏈法》的解釋性備忘錄(參見德國聯邦議院第19/28649號文件,第44頁和第48頁)明確指出,在風險評估和控制措施實施過程中,都應考慮委託第三方機構。尤其是在公司缺乏相關專業知識,需要引入外部知識的情況下,更應引進第三方機構。此外,聘請獨立的第三方機構也有助於提高審計結果的可信度。

道路運輸供應商評估-DQS如何提供支持

您對公路運輸供應商的監控流程是否符合供應鏈盡職調查法規? DQS 擁有遍布全球的專業審核員,隨時準備協助您最大限度地降低合規風險,避免聲譽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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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泰斯博士 威拉爾特

Thijs Willaert 博士是 DQS 的全球永續發展服務總監。他負責 DQS 的所有 ESG 服務組合。他的研究領域包括永續採購、人權盡職調查和 ESG 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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