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德國仍在就此進行辯論,但在許多國家,人權盡職調查已成為既定流程。法律義務的引入正迫使許多公司重新定義其職能。社會審計在本文中,我們將探討它的作用。社會審計可以在人權盡職調查的背景下發揮作用。

已經發生的事情:
2017年9月,德國國家商業與人權行動計劃該計劃已發布。該計劃要求企業識別其經濟活動對人權的影響,並採取適當措施避免潛在的不利影響。然而,該計劃並未規定對不遵守該計劃的企業實施制裁——因為該計劃並非法律,不具有法律強制力。而這正是所謂的《價值鏈法》所要彌補的法律漏洞。
我們已為您整理了有關擬議立法的更多資訊。 這裡

重新思考社會審計

社會審計越來越多地被用於履行企業在人權方面的盡職調查義務。這需要…重新思考傳統社會審計

-動機從自願到法律強制
-功能從企業社會責任策略中可自由定義的功能,轉變為在明確的盡職調查方法中提供支援和診斷功能。
-標準從供應商可自由定義的行為準則到人權目錄
-結果從聲譽問題到責任問題

接下來,我們將探討如何…這個問題。社會審計應設計成有助於有效遵守人權盡職調查規定。

社會審計如何促進合規性?
人權盡職調查?

幾乎所有關於人權盡職調查的法律要求都源自於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根據這些原則,所有公司都必須制定“人權盡職調查流程”,以“識別其運營對人權的影響,防止侵犯人權行為,減輕影響,並承擔責任”。

指導原則並未描述其具體角色。社會審計可以參與這一過程。然而,顯而易見,它們的主要作用是幫助確定供應鏈的現狀,並識別實際存在的和潛在的人權侵犯行為。在這方面,它們的主要功能是診斷

此外,社會審計也可以有預防甚至矯正影響:

  • 透過告知供應商可能會進行檢查,可以採取措施保護員工。
  • 針對審核過程中發現的任何偏差,通常都會制定糾正措施計劃。

然而,正如非政府組織和人權活動家正確指出的那樣,社會審計僅靠這些措施不足以顯著且永久地改善工作條件。社會審計只有當審計結果被考慮、後續行動啟動、根本原因解決時,審計本身才能有助於遵守人權盡職調查規定。

審計必須涵蓋哪些準則?
為了促進合規性
人權盡職調查?

聯合國指導原則以國際公認的人權以及《國際勞工法》所規定的國際勞工標準為基礎。 人權以及國際勞工組織國際勞工組織公約。

目前已有許多標準和倡議基於這些文件製定了審計規程。其中包括一些通用標準,例如: Sedex SMETA和SA 8000以及業界特定舉措,例如:責任商業聯盟,攜手共創永續發展,鋁業管理倡議農場可持續性評估等等。

對以下方面有何責任影響?
進行社會審計?

供應鏈中存在侵犯人權行為的公司將面臨法律責任風險。為最大限度降低風險,建議遵循最佳實務。具體而言,這意味著:

  • 採用國際標準,而不是自行製定審核清單。
  • 如有條件,積極參與產業倡議。
  • 只接受來自認可的審計機構的審計報告(關鍵字) APSCA
  • 遵守審核後續程序,並記錄被審核供應商採取的糾正措施以及您自身與供應商關係相關的行動。

DQS CFS GMBH - 德國永續發展協會

DQS集團所有辦公室都有一個共同的目標:
我們致力於透過提供增值評估,協助客戶的永續發展。集團旗下的 DQS CFS GmbH 整合了所有與永續發展和消費者安全相關的認證和審核服務。除了品質和產品安全管理系統認證外,這還包括以下方面的評估:供應商審核檢查、產品認證以及永續性報告和指標的核實。

作者

泰斯博士 威拉爾特

Thijs Willaert 博士是 DQS 的全球永續發展服務總監。他負責 DQS 的所有 ESG 服務組合。他的研究領域包括永續採購、人權盡職調查和 ESG 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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