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標準描述了GRI框架的基本原則和框架。因此,對其進行修改會產生深遠的影響——也包括對特定主題標準的修改。在本文中,我們將介紹最重要的變更。
結構改變
需要提醒的是,GRI框架以前包含兩種類型的標準:
- 所謂的通用標準,適用於所有報告組織(101、102 和 103)。
- 針對特定永續性主題(如人權、廢棄物、排放等)的具體問題標準(200、300 和 400 系列)。
隨著通用標準的修訂,GRI報告體係也進行了更新。通用標準(可透過綠色封面識別)已更名為:
- GRI 1:基礎版 2021
- GRI 2:2021 年通用揭露
- GRI 3:2021年材料主題
所謂的行業特定標準是新推出的。它們以棕色封面和兩位數代碼為特徵。行業特定標準不包含任何新的揭露內容,而是幫助公司確定其重要議題。它們識別並描述特定行業的關鍵經濟、環境和社會影響,為報告提供背景。首個行業特定標準是… 石油和天然氣產業該標準於2021年10月發布。預計第二個農業部門標準也將推出。跟隨不久。
各主題的具體標準仍然有效。但是,由於內容已停止使用或已納入修訂後的通用標準,因此有三個主題具體標準被撤銷。因此,修訂後共有31項主題具體標準。所有標準均採用紫色封面,並附有三位數的代碼編號。
影響與物質性概念
其中一個關鍵概念是永續發展報告「實質」是指報告必須聚焦在與報告機構永續發展績效最相關的問題。永續發展報告GRI標準包含一個重要性矩陣,用於標示特定永續發展議題的相關性和優先順序。例如,石油和天然氣行業的公司可能會將排放列為最重要的問題之一,而服務業的公司則可能更關注員工福祉等社會問題。
然而,對於重要性的定義存在著不同的方法。許多公司仍然從兩個維度對問題進行排序:
- 對利害關係人的相關性,以及
- 與公司的相關性。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這種方法多年來一直與GRI標準不符。 2016版中對重要性的定義也是基於兩個維度,但這兩個維度分別是:
- 對利害關係人決策的影響,以及
- 經濟、環境和社會影響的實質。
這項變化將如何影響實踐?重點將完全轉移到影響:報告機構需要確保了解其實際和潛在的經濟、環境和社會影響。當然,利害關係人仍然需要參與。然而,此處的目的並非了解利害關係人的優先事項,而是收集有助於更好地理解機構影響的資訊和觀點。
影響和盡職調查
這種對影響的關注意味著報告機構必須建立一套流程來識別和管理其影響。盡職調查的概念正是在此發揮作用。這個術語在標準的最初版本中幾乎完全缺失,如今卻成為核心。盡職調查的定義是「組織識別、預防、減輕和核算其對經濟、環境和人民的實際和潛在負面影響的過程」。
報告公司在盡職調查過程中必須披露的最重要問題之一是人權影響。正如DQS部落格所述,許多國家正在努力將人權盡職調查列為強制性要求。 (關聯因此,更新 GRI 標準可確保更好地與…保持一致。 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以及各項國家立法措施。
核心報告和綜合報告之間的差異被取消。
另一項顯著變化是取消了僅涉及核心資訊(核心)的報告和涉及全面資訊(全面)的報告之間的區別。這意味著報告機構必須揭露所有被視為重要的事項的全部資訊。
時間軸和下載
新版通用標準將於 2023 年 1 月 1 日強制實施。 GRI 歡迎各方在截止日期前及時實施新標準。
這裡您可以下載修訂後的GRI標準。常見問題概要請見此處。 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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