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自2016年5月生效,2018年5月開始實施,但仍讓許多公司感到困惑:我們是否受到影響?如果受到影響,我們如何才能獲得法律確定性?以及我們該如何做才能符合資料保護法規?
自 2018 年 5 月起,處理個人資料的公司(這類公司數量眾多)必須做好承擔巨額罰款的準備。資料外洩的處罰可能非常嚴重。如果公司未能完全遵守新的 GDPR 要求,情況更是如此。此外,新版《德國聯邦資料保護法》( BDSG補充並證實了 GDPR然而,在這裡,不確定性無所不在:
- 究竟什麼是「個人資料」?
- 根據 GDPR,我們是否屬於「責任實體」?
- 誰是「資料主體」?
- 「個人資料自動化處理」究竟是什麼意思?
- 我們需要任命資料保護官嗎?
必須採取哪些措施
需要解決的資料保護合規性問題清單很長。
誠然,法規中使用的術語定義可以在常見問題解答清單中找到。然而,這並不一定能保證具體公司能夠完全理解這些術語的含義。最遲在員工落實並履行必要(因為是強制性的)措施和職責之前,就必須有針對此類問題的正確答案,例如:
- 什麼是「技術組織措施」?
- 什麼時候需要它們?
- 那麼「比例性」呢?
- GDPR 要求的眾多“控制措施”,例如“訪問或披露控制”,又該如何落實呢?
- 如何確保資料保護合規性?
“這兩個主題的根本區別在於:資訊安全保護公司資料免遭第三方濫用;資料保護旨在保護個人資料。”
2019年8月,與ISO 27701一項新的標準已發布,該標準規定了資訊安全管理中資料保護的要求。 ISO 27701 規定了基於 ISO 27001、ISO 27002(資訊安全措施指南)和 ISO 29100(資料保護架構)的資料保護管理系統。 ISO 27701 是 ISO 27001 的補充標準。僅憑新標準無法獲得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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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ISO 27701 標準的資料隱私管理
資訊安全領域的資料保護—一個令人興奮的議題?想了解更多 ISO 27701 標準的專業知識?請閱讀我們的免費白皮書。
資料保護合規性—優勢
您收到
- 關於行動區域的可靠信息
- 關於隱藏潛力的知識
- 採取適當措施後,資料處理方面的行動安全性和法律確定性將會提高。
為了安全起見-透過DQS進行資料保護審計
因此,力求在資料保護方面合規的公司應該做兩件事:盡快讓自身或合規官熟悉相關主題,並由獨立機構(例如…)確定現狀。 DQS以差距分析的形式。
此類資料保護審計的重點在於透過文件審查進行自我評估。隨後,審計人員會對公司進行現場檢查,以確定是否符合基本的資料保護要求。最終報告會指出是否需要採取行動,如果需要,則會說明需要採取哪些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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