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S 拓展服務範疇,提供符合歐盟 EU GDP 規範之第三方審核與認證

DQS 香港已順利對接德國總部(DQS HQ)之技術資質與能力認可。即日起,我們於香港及亞太區域正式啟動第三方 GDP 審核與認證服務,體系完全比照歐盟 GDP 指引(2013/C 343/01)與 PIC/S 國際標準。無論是本地持牌藥劑製品製造商與批發商(ML/WDL),抑或是擬進軍國際供應鏈的第三方物流服務商(3PL),均可藉由 DQS 取得獲國際認可的 GDP 評估報告與證書,輕鬆對接歐盟及全球市場。

德國 DQS 成立於 1985 年,全球領先的管理系統權威認證機構

服務網絡涵蓋 50+ 國家,具備成熟的歐盟 EU GDP 審核實績

已為 World Courier 等國際藥品物流巨頭出具 EU GDP 合規認證

香港在地團隊結合德國總部資質,打造國際藥品供應鏈通行證

為什麼現在需要關注 GDP 合規?

香港衞生署藥物辦公室計劃於 2026 年第三季正式頒布《藥劑製品良好分銷規範指南》,標準主要參照 PIC/S PE 011-1(成藥)及 PI 047-1(原料藥)等國際規範:

  • 新申請人:自 2026 年第三季起,GDP 合規將正式列為批發商牌照(WDL)及製造商牌照(ML)的發牌條件之一。
  • 現有持牌人:須於 2028 年第三季前全面實現合規。
  • 核心重點:香港政府僅將 GDP 納入牌照條件進行審查,不會單獨頒發 GDP 證書。企業若需向歐洲客戶或國際供應鏈夥伴證明自身的 GDP 合規水平,必須依賴具備全球公信力的第三方審核與評估。

(內鏈:2026 香港 GDP 規範解析:適用對象、生效時間與實體證書必要性?)

我們提供的服務

  • 根據《香港良好分銷規範(GDP)指南》進行的差距分析

針對第一部分(藥劑製品)及(如適用)第二部分(活性成分)進行逐條評估。您將收到一份按優先級排序的發現清單,將事項分為:符合規範、已執行但未記錄(規模最大且最常被低估的類別)、缺失。

  • 獨立就緒性審核

在您的品質管理系統(QMS)實施後,由具備 PIC/S 及國際標準審核經驗的審核員進行——驗證核心要求是否真正得到落實。

  • 《香港 GDP 指南》理解課程(1.5 天)

適用於獲授權人(RP)、品質保證(QA)、倉儲及物流人員。課程以粵語、英語或普通話授課。

  • 國際 / 歐盟 GDP 第三方認證(由 DQS 德國總部核發)

適用於同時需要管理體系認證以進入跨境供應鏈的機構——詳見我們的 [GDP 認證]。本服務不僅涵蓋《香港 GDP 指引》,亦完全對標包括歐盟(EU)、世界衞生組織(WHO)及美國藥典(USP)在內的國際框架。

適用對象

  • 持牌批發商(WDL持有人)

直接受規管。此為維持您牌照的強制性要求。

  • 持牌製造商(ML持有人)

您已符合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的《良好生產規範(GMP)指引》——但《良好分銷規範(GDP)》將分銷階段明確列為一套獨立的規範要求。GMP 並未涵蓋您的承運商是否維持了恆溫。

  • 物流、倉儲及運輸服務供應商

您可能完全未持有任何許可證——但仍面臨風險。WDL持有人必須管控外包活動,並蒐集及評估其合約承接方的相關背景資訊。您的客戶將會對您進行稽核。若第三方物流(3PL)業者無法證明具備GDP能力,將被排除在藥品供應鏈之外。

  • 醫用氣體企業

自 2026 年 6 月 14 日起,醫用氣體將被視為藥品進行監管。您正同時面臨兩項監管變革。

  • 個人經營者及小型業者

《指南》明確指出:身為一人公司的 WDL 持有人,亦應建立品質系統。該系統規模須與業務相稱——但必須確實存在。

為何「我們還有時間到 2028 年」是個錯誤的結論

  • 差距分析:實施過程通常從差距分析開始,大約需要一到兩個月,用來識別現有做法與監管要求之間的差距。
  • SOP 與系統文件編制:這是一個耗時較長的環節,通常需要四到八個月來撰寫程序並完成系統化文件。
  • 培訓與人員資質:在框架建立後,重點轉向培訓與人員資質,一般需要兩到三個月,以確保員工具備合格的能力和認證。
  • 倉庫溫度映射:必須涵蓋夏季和冬季的極端情況,這一過程跨越十二個月,以捕捉季節性變化。
  • 運輸路線驗證:通常需要三到六個月來確認物流路徑的合規性。
  • 首次自我檢查與CAPA關閉:這是一個兩到三個月的過程,用於發現並糾正缺陷。
  • 外部驗證與整改:最後,流程以外部驗證與整改收尾,通常需要額外兩到四個月來完成獨立審核並解決發現的問題。

溫度分布圖是關鍵限制因素。要證明您的倉庫能在一年中最熱與最冷的時點維持穩定溫度,必須經歷完整的年度週期。此過程無法壓縮,也無法透過付費加速完成。

若於 2027 年底才開始,將無法取得季節性數據。

此外,若您正申請新許可證、開設新倉庫或成立新實體——您的截止期限是 2026 年,而非 2028 年。

我們的運作方式

  1. 範圍討論 — 您的許可證類型、產品範圍(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場址,以及您目前的進度。
  2. 量身訂製的提案——根據客觀範圍報價,而非採用一刀切的定價表。
  3. 差距分析 — 逐條條款檢視,並制定優先順序明確的整改路線圖。
  4. 整改期 — 由您的團隊執行;我們隨時待命解答技術問題。
  5. 就緒性審計 — 透過獨立驗證,確認核心要求已涵蓋無遺。
  6. 培訓 — 為需日常執行此項工作的人員提供為期 1.5 天的「理解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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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流程

了解企業現狀與目標,提供客製化方案

實地檢查倉儲、運輸及供應鏈合作夥伴的流程與執行情況

審核結果交由獨立認證委員會評估

經評估通過後頒發官方認證證書或評估報告

確保持續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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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選擇 DQS

  1. 技术同源优势:PIC/S GDP指南基本以欧盟标准为蓝本制定,DQS德国总部具备成熟的EU GDP审核经验
  2. 国际认受度:DQS出具的第三方GDP认证在跨国供应链与出口业务中具有高商业认可度
  3. 一站式支持:覆盖供应链全链条的GDP合规需求
  4. 大中华区本地化服务:香港团队结合德国总部国际标准,提供贴合实际的审核建议

常見問題

  • DQS 認證能否滿足藥劑及毒藥管理局的要求?

不會——且任何第三方認證皆無法滿足此要求。合規性須由該委員會透過發牌條件及巡查予以確認。我們的角色是在巡查員發現之前,先找出合規缺口。

  • 貴公司的稽核能否取代我們的自我檢查?

不行。《指引》明確規定,以外部稽核或監管檢查取代自我檢查是不可接受的。我們的稽核結果可作為您規劃自我檢查範圍的參考依據。

  • 香港 GDP 標準與歐盟 EU GDP 有何不同?

兩者在技術上高度一致且同源。香港採用的 PIC/S PE 011-1 及 PI 047-1 基本上就是以歐盟 GDP 指引(2013/C 343/01)為藍本制定。DQS 香港憑藉德國總部的成熟體系,能以歐盟等級的嚴謹度為本地企業提供評估。

  • 《良好分銷規範(GDP)指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本身並非法例。其效力源自《藥劑及毒藥條例》(第 138 章)及《藥劑及毒藥規例》(第 138A 章),該等法例規定須持有牌照——而委員會將符合 GDP 要求列為發牌條件。從技術上來說並非法律;但在運作上卻是強制性的。

  • 香港採用哪項標準?

PIC/S PE 011-1(藥劑製品 → 第一部分)及 PIC/S PI 047-1(活性成分 → 第二部分)。

  • 我們已取得歐盟 GDP 認證——在香港是否也適用?

兩者雖有實質上的趨同,但文件內容並不完全相同。貴公司現有的系統雖已具備強大的先發優勢,仍需與《香港指引》進行對照分析,且香港的執法機制亦有所不同。我們可為您規劃差異評估。

  • 我們僅經營化學試劑/染髮劑/工業化學品。

僅經營非醫用毒藥的貿易活動不在適用範圍內。「僅」這個詞起決定性作用——若您的產品範圍內包含任何藥品,即不適用此豁免。

  • 這些文件是否已定稿?

尚未。諮詢期已於 2026 年 5 月 31 日結束;委員會將在考慮持份者意見後定案,暫定於 2026 年第三季頒布。措辭可能有所變更。我們會持續追蹤相關動態,並據此調整評估範圍。

 

→ [閱讀香港《藥品管理條例》(GDP)要求的完整解析]

審核員總能發現你忽略的漏洞

歡迎提供您的專案範疇與現狀,DQS 專業團隊將為您進行客觀評估,協助您清晰掌握與合規目標的實際差距,並量身打造高效整改路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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