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S GMBH - 一般業務條款(截至 2025 年 10 月 1 日)

DQS GmbH(以下簡稱「DQS」)的一般商業條款,適用於自由承包服務,特別是代表合約方(以下簡稱「客戶」)進行的評估和審計活動。

1. 總則

DQS代表客戶提供認證、審核和評估服務。儘管另有約定,客戶在下單時即接受DQS的《一般商業條款及價格》以及當時最新版本的《DQS審核與認證條例》。客戶提出的任何相反或變更的商業條款,僅在DQS明確書面接受的情況下方具有約束力。

2. 服務交付

DQS對客戶的管理系統(或其部分)進行認證、審核和評估,旨在評估其是否符合既定或約定的要求,包括系統(或其部分)的有效性。客戶將收到書面專家意見和/或DQS證書,或符合性聲明或其他證明文件。原則上,評估在客戶的營運場所進行。但對於審核員無需親臨客戶營運場所的審核(「遠端審核」),則不在此欄位。 DQS在審核過程中保持獨立、中立、客觀。本服務的履行受現行版《DQS審核與認證條例》(www.dqs.de)的約束,該條例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DQS提供的服務範圍和程度在下單時以書面明確;訂單可依報價分階段執行,允許部分交付。雙方將單獨協商確定各專案階段的具體日期。如果在訂單或項目執行過程中發現需要對原訂單範圍進行變更和/或擴展,則雙方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達成協議。但是,如果根據《DQS審核與認證條例》第5.2條(不頒發證書)的規定,必須事先書面同意才能消除不符合項或滿足頒發證書所需的條件,則無需事先書面同意。如果變更或擴展導致客戶無法合理地遵守約定的條款,則客戶有權解除合約。但是,客戶在解除合約時,必須支付約定的費用;如果沒有約定,則應支付適當的費用。

3. 客戶的職責

客戶應提供DQS履行合約服務所需的所有資訊和文件,且必須完整、及時、盡責地提供。客戶應主動告知所有可能對合約服務的履行產生重大影響的程序和情況。如未遵守上述規定,則在DQS不存在過失的情況下,服務的交付風險將完全由客戶承擔。

4. 保密性、版權、資料安全

DQS 遵守合約保密義務,採取預防措施,確保在服務過程中提供的與客戶及標的物相關的書面專家意見或其他任何事實或文件,未經授權不得轉發、利用或公開。 DQS 可複製已提供給其審閱或服務過程中使用的書面文件,用於自身記錄。對於在訂單過程中產生的、受版權保護的書面專家意見、評估結果等,DQS 授予客戶非獨佔、不可轉讓的使用權。除此之外,客戶無權修改書面專家意見、評估結果等。

DQS 根據適用的法律規定處理個人數據,特別是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和德國《聯邦資料保護法》(“BDSG”)。 DQS 將要求受命執行訂單的員工和代理人對資料保密(資料保密),除非他們已承擔一般保密義務。在此背景下,DQS 將在履行合約的範圍內,並出於自身目的處理客戶的個人資料。如果 DQS 在為客戶履行合約的範圍內處理個人數據,則雙方將根據德國《通用資料保護法》(DSGVO)第 28 條另行簽訂協議。詳情請參閱我們的詳細資料保護資訊。

5. 保固

DQS的保固僅涵蓋訂單中明確列明的服務。對於認證服務,DQS有義務在滿足相應前提條件的前提下頒發證書。對於DQS提供的一般服務,雙方同意DQS僅承擔提供服務的責任,而非任何特定成果的責任。客戶基於所提供服務所做的任何決定均由客戶自行承擔,並由客戶自行承擔風險和決策責任。

6. 責任

無論法律依據為何,DQS及其代理人和輔助人員僅在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況下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對於因輕微過失造成的損害,如果違反了合約的基本義務(「重要義務」),或者DQS已明確保證合約履行的質量,則DQS及其代理人和輔助人員承擔責任。但是,如果因輕微過失違反了合約的基本義務,DQS僅對合約訂立時通常可預見的損害承擔責任。合約的基本義務是指構成合約特徵且客戶可以信賴的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DQS 對因故意行為、違反保證、延遲交付(有約束力的交貨日期)或造成生命、肢體或健康損害而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在輕微過失的情況下,DQS免除對附帶損害(包括合約約定的通常附帶損害)的責任。否則,在輕微過失的情況下,DQS的責任僅限於合約約定的、可預見的平均損害。

7. 付款條款

除非另有明確約定的固定價格或其他計算方式,否則DQS現行價格將用於服務發票的開立。訂單將根據已完成的項目階段進行開票。部分發票無須特別註明。收到發票並不代表DQS GmbH已全額支付訂單款項。發票必須仔細核對。任何與《德國增值稅法》(UStG)第14條規定不符或有形式缺陷的情況,必須立即以書面形式報告,最遲不得超過收到發票後10天。否則,除非即使經過仔細檢查也無法發現缺陷,否則發票將被視為已接受。發票應在開立發票日期後10天內全額支付,不得扣除任何費用。如逾期付款,DQS有權以德國銀行的通常利率收取利息。

8. 截止日期和到期日

DQS與客戶盡可能提前安排審計預約。所有預約均以書面確認。如因客戶原因導致已確認的預約無法進行,DQS有權向客戶收取為準備此預約而實際產生的費用。

如果客戶在服務提供日期前不到八週取消合同,DQS 將向客戶收取合約金額的 80%,包括已發生的差旅費和取消費用。

如果客戶在服務提供日期前不足七個工作天取消服務,DQS 將向客戶收取合約金額的 100%,包括已發生的差旅費和取消費用。

9. 期限和終止

本合約自下單日起無限期有效。客戶可提前六週以書面形式終止已下訂單,無需說明具體理由,但須在每個季度末之前發出通知。如客戶終止合同,DQS 保留收取已提供服務但尚未開立發票的費用的權利。

如果客戶在服務提供日期前不到八週終止合同,DQS 將向客戶收取合同金額的 80% 加上與下單相關的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或已預訂行程的取消費用。

若客戶在服務提供日期前不足七個日曆日取消訂單,DQS 將向客戶收取合約金額的 100% 以及與下單相關的實際發生的差旅費用,或因取消已預訂行程而產生的任何取消費用。 DQS 僅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方可終止合約。正當理由特別適用於客戶未履行本條款和條件第 3 條和第 7 條規定的義務,以及符合《DQS 認證和評估條例》第 5.3.2 條(撤回)和第 5.3.3 條(撤銷)規定的情況。

10. 最後條款

管轄法院為法蘭克福。所有事項均適用德國法律。僅本商業條款及條件的德語版本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若本合約中的任何條款無效或失效,其餘條款的效力不受影響。在此情況下,無效條款應以盡可能接近本合約商業目的且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利益的相關條款替代。

除上述規定外,個別認證服務還須遵守其現行有效版本及其補充解釋中的特定要求。

自此以後,我們之前的所有一般商業條款均不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