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R分類標準:I類、IIa類、IIb類、III類
根據醫療器材法規 (MDR),醫療器材根據其預期用途和相關風險被分為四個風險等級。分類規則考慮了侵入性、使用時長以及對患者或使用者的潛在危害等標準,並據此確定風險等級。以下是各等級的詳細說明:
一級此類器械包括低風險器械,例如非侵入性器械(如病床或繃帶)或僅短暫用於體腔的侵入性工具(如牙科印模材料)。 I類器械可以是主動式器械,例如檢查燈。
對於許多I類醫療器械,符合性聲明無需經公告機構進行第三方評估。例如醫用手套和壓舌板。
然而,MDCG 2021-24 醫療器材分類指南明確規定了 I 類器械的三個子類,這些子類需要由公告機構進行第三方評估:
- Ir類(可重複使用的外科器械):這些器械(儀器)經過適當的清潔和消毒程序後,可重複使用多次。指定機構需評估與器械重複使用相關的各個方面,特別是清潔、消毒、滅菌、維護和功能測試以及相關的使用說明。鑷子或手術刀是此類器械的例子。
- I 類(以無菌狀態推出市場的器材):這些器械均以無菌狀態出售和交付。需由認證機構評估與建立、保障和維持無菌狀態相關的各個面向。例如,無菌繃帶或無菌注射器。
- Im類(具有測量功能的設備):任何具有測量功能的I類設備都必須提供準確的測量結果。需要由公告機構評估與計量要求相關的各個方面。例如,膨脹溫度計和量杯就屬於此類設備。
Ⅱ類類:此類器材屬於中度風險,例如短期矯正隱形眼鏡、輸液幫浦和聚合物薄膜傷口敷料。對於 IIa 類器械,由公告機構進行的合格評定可確保其符合所有監管標準。該程序包括對技術文件的評估,其中包括臨床評估評估,本文稍後將對此進行詳細描述。
Ⅱ類類: IIb類醫療器械的風險高於IIa類醫療器械,因此需要更多的數據和分析來證明其性能和安全性。因此,公告機構的合格評定程序耗時更長,並且由於器械本身的特性,可能需要更多專家參與,包括臨床專家。此類器械的典型例子包括:長期使用的器械,例如長期佩戴的矯正隱形眼鏡和導尿管;具有關鍵功能的器械,例如呼吸機或輸液泵;以及會產生輻射的器械,例如治療性X射線源。
三級:此類器械屬於風險最高的器械,包括維持生命的植入物和藥物輸送系統。例如心臟瓣膜、心律調節器或藥物洗脫支架。 III類器械必須符合最嚴格的監管要求,以確保病患和使用者的安全。
除了對初始認證要求更多證據外,MDR 對上市後監測、風險管理和臨床評估的要求也隨著風險等級的增加而增加。
風險等級決定了臨床評估、定期安全性更新報告 (PSUR) 和安全性及臨床性能總結 (SSCP) 的要求,從而確保對這些器械進行全面的監測和安全評估。除上述風險等級外,醫療器材及其預期用途的其他特性也會影響法規要求。這些特性包括能量來源以及器械是否植入體內。
主動式植入式設備
活動設備:指依賴人體自身重力以外的其他能量來源的裝置。主動式裝置存在與能量轉換相關的特定風險,這些風險在裝置分類中予以考慮。分類錯誤可能包括:將一些不改變能量的非主動式裝置(例如某些電極或光纖裝置)歸類為主動式裝置;以及將基於手動張緊彈簧或彈性泵的主動式裝置(由於沒有電源)錯誤地歸類為非主動式裝置。歐盟醫療器材法規(EU MDR)也將使用預存氣體和/或真空的裝置視為主動式裝置;然而,並非所有監管機構都持相同觀點。
植入式裝置:由於植入式醫療器械需要透過手術植入,且需在體內長期使用,因此在監管過程中需要特別考慮。其他要求包括向患者提供植入卡和相關資訊。植入式醫療器材可分為 IIa 類、IIb 類和 III 類。
監管要求
根據醫療器材法規 (MDR) 對醫療器材進行分類,會影響製造商、授權代表和進口商必須遵守的監管要求和義務:
合格評定
如上所述,I類醫療器材製造商可以自行評估是否符合相關要求。而Ir類、Im類、Is類、IIa類、IIb類和III類醫療器材則需要由公告機構進行第三方符合性評估,以確認製造商的符合性聲明符合醫療器材法規(MDR)的要求。符合性評估會根據適用標準對器械進行測試,並根據測試結果產生客觀證據,證明器械符合適用的安全性和性能要求。製造商還需提交整合到上市後監測和風險管理中的臨床數據,以證明該器械對患者和使用者有積極的獲益風險比。若符合所有要求,製造商即可發布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符合性聲明,並在其裝置上加貼CE標誌。
技術文件
合格評定所需的資料包括技術文件。這項必不可少的工具包括但不限於:器材設計的詳細描述、所用材料、預期用途、已執行的測試結果、生物相容性、臨床評估和市場監測。無論製造商是自行聲明其產品為I類器械,或是委託公告機構進行合格評定,都需要提供技術文件。
製造商必須向歐盟主管機構提供最新的技術文件,以便評估設備的安全性和性能。對於位於歐盟以外的製造商,這些文件必須提交給其授權代表並由其保管。
臨床評估及上市後監測
所有醫療器械,無論風險等級如何,均需進行臨床評估和上市後監測,但風險等級越高,要求也越高。臨床評估旨在提供證據和結論,證明醫療器材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所有器械均需建立上市後監測系統,以監測其在實際應用中的表現、收集使用者回饋並記錄不良事件。除I類器械外,所有其他器械均需進行後續研究並提交定期安全性更新報告(PSUR);所需數據量和報告頻率均隨風險等級的提高而增加。
說明和標籤
醫療器材製造商必須滿足 MDR 中規定的具體標籤要求,包括產品規格、預期用途、重要注意事項以及任何禁忌症或警告等基本信息,以幫助用戶了解如何安全有效地使用該設備,從而降低誤用和潛在事故的風險。
邊緣產品的特殊規定
歐盟委員會的這份邊界文件概述了可能處於監管類別之間或具有需要特殊考慮的獨特特徵的產品的附加規定。
這份邊界文件旨在幫助製造商確定那些可能無法完全歸類為標準類別的產品的適當分類和監管途徑。這包括具有雙重用途的產品、含有藥用成分的產品以及在分類方面帶來新挑戰的創新技術產品。
如需了解更多詳細信息,製造商可以參考以下說明: 委員會的邊界該文件提供了具體的指導和範例,以幫助進行分類。瞭解並應用這些特殊規則,可確保所有醫療器材(包括特殊產品)符合必要的安全性和性能標準,從而有助於市場准入和監管合規。
相關連結:
- 有關根據歐盟指令 2017/745 MDR 進行分類的詳細信息,請參見附件八: EUR-Lex - 02017R0745-20230320 - EN - EUR-Lex (europa.eu)
- 關於分類的官方指南可在 MDCG 2021-24 號文件中查閱: mdcg_2021-24_en_0.pdf (europa.eu)
根據歐盟醫療器材法規 (EU) 2017/745 進行 CE 標誌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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