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醫療器材法規(MDR)(EU)2017/745 標誌著歐洲醫療器材監管框架的重大轉變。該法規於 2021 年 5 月 26 日全面適用,取代了之前的《醫療器材指令》(MDD 93/42/EEC),並引進了更嚴格的要求,以提升產品安全性、臨床證據與市場透明度。
對於醫療器材製造商而言,遵循 MDR 不僅是一項監管義務,也是進入歐洲經濟區(EEA)市場與取得 CE 標誌的先決條件。
歐洲醫療器材法規(MDR)(EU)2017/745 標誌著歐洲醫療器材監管框架的重大轉變。該法規於 2021 年 5 月 26 日全面適用,取代了之前的《醫療器材指令》(MDD 93/42/EEC),並引進了更嚴格的要求,以提升產品安全性、臨床證據與市場透明度。
對於醫療器材製造商而言,遵循 MDR 不僅是一項監管義務,也是進入歐洲經濟區(EEA)市場與取得 CE 標誌的先決條件。
在啟動驗證程序之前,製造商必須依據 MDR 附錄 VIII 中定義的規則,對其醫療器材進行正確分類。醫療器材分為四個風險等級:
對於 I 類器材(不含無菌、量測或可重複使用之手術器械),製造商一般可自行宣告符合相關要求。
然而,下列情形須有驗證機構(指定機構)參與: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 Is、Im 與 Ir 類器材,驗證機構之評估僅限於特定層面(如無菌性、量測功能或重複使用性),而非針對整項器材。
分類將直接決定適用之合格評估途徑(如附錄 IX、X 或 XI)與審查層級。
依據(EU)2023/607 號法規,MDR 過渡期已延長:
此延長僅適用於下列條件:
因此,2024 年 5 月 26 日已非通用之最終期限,而是過渡框架內的重要里程碑。
與驗證機構(如 DQS)合作時,MDR 驗證流程通常包含以下結構化步驟:
製造商提供關鍵資訊,包括預期用途、器材分類、技術範圍與建議之合格評估路徑。此將讓驗證機構評估可行性並提出報價。
一旦驗證機構接受完整申請文件,合格評估程序即正式啟動。
驗證機構審查所提交資料,並可能要求說明或補充文件。審查通過後,將正式受理申請。
此階段包含兩項平行作業:
依據 MDR 附錄 I(一般安全與性能要求 GSPR)執行評估,包含:
高風險器材可能須接受 100% 文件審查。
製造商必須建置符合 MDR 要求之品質管理系統。實務上,多數製造商依據 ISO 13485:2016 建置品質管理系統,此為廣為接受之基礎(備註:僅取得 ISO 13485 驗證不等同於符合 MDR 要求)。
稽核通常包含:
評估結果將提交至驗證機構內部之獨立決策單位,以確保客觀性與法規符合性。
評估通過後,驗證機構將核發 MDR CE 證書,有效期最長通常為 5 年。
惟驗證通過並非流程終點,製造商須透過下列方式維持符合性:
製造商須履行持續性義務,包含:
關於 EUDAMED:
於 MDR 規範下,驗證機構不僅在合格評估中扮演關鍵角色,更是策略性符合性合作夥伴。
例如 DQS Medizinprodukte GmbH 為歐盟認可之驗證機構(NB 0297),提供 MDR 驗證服務,並具備專業技術知識與全球稽核資源。
選擇經驗豐富、能量充足之驗證機構有助於:
MDR 驗證流程涉及多層次法規與技術要求。從器材分類、臨床證據,到品質管理系統建置與上市後義務,每一步驟均需謹慎規劃與執行。
若要順利進入歐洲市場,及早準備並與合格驗證機構合作至關重要。
相較於 MDD,MDR 訂定更嚴格之要求,包含:
整體而言,MDR 強調以產品生命週期為基礎之安全性與追溯性。
特定情形下可以。
依據(EU)2023/607 法規,過渡期內持有有效 MDD 證書之醫療器材可持續上市,條件為:
期限:
新上市器材須立即符合 MDR 要求。
一般而言,MDR 驗證需 12 至 24 個月或更長時間,取決於下列因素:
強烈建議儘早準備。
否。
ISO 13485 為與 MDR 要求相容之品質管理標準,但:
不需要。
尚未完全強制。EUDAMED 分階段上線,主要模組預計自 2026 年起強制實施。製造商應對此做好準備,並於模組生效時遵守相關規範。
是,兩者均為 MDR 強制要求。
所有器材均須建置 PMS;PMCF 要求則依風險等級與既有臨床資料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