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香港聯合交易所(港交所)已收緊其ESG資訊揭露要求, 製作IFRS S2氣候報告和範圍 1、範圍 2 和範圍 3 排放管理對於合規和投資者信任至關重要。對於準備迎接挑戰的公司而言,香港首次公開募股對於已上市企業而言,強而有力的ESG治理和可靠的資料系統至關重要。本指南概述了… 2025-2026年港交所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規則關鍵的氣候相關義務,以及在提高全球市場競爭力的同時保持合規的實際步驟。
為什麼ESG在香港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重要
在全球投資者、監管機構和消費者的推動下,ESG(環境、社會及管治)如今已成為衡量企業價值和長期競爭力的關鍵指標。自2020年以來,香港交易所逐步收緊了ESG資訊揭露要求,促使企業更加重視ESG。不僅要報告,還要採取具體行動。
對於IPO申請人ESG不再是「錦上添花」的品牌宣傳手段-它現在已成為:
- 根據香港交易所規則,這是法律和上市要求。
- 投資決策中的決定性因素
- 首次公開發行(IPO)獲批和上市後合規的先決條件
- 國際供應鏈准入的憑證
在2025年5月版香港交易所新上市申請人指南ESG資訊揭露要求已從5件物品,至少30件如今,ESG因素會影響IPO是否成功。準備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必須開始進行ESG準備工作。在提交之前很久就應該提交涵蓋能源、水、溫室氣體、廢棄物、治理和社會指標。
香港交易所核心環境、社會及治理(ESG)資訊揭露規則
基本要求
- 強制揭露要求 (MDR)
- 「遵守或解釋」原則
董事會層級的職責(自 2020 年修訂以來)
- 負責監督ESG戰略及實施
- 評估ESG風險和機遇
- 檢視ESG績效並將其納入決策過程
香港交易所2025年對首次公開募股申請人的額外ESG要求
這香港交易所新上市申請人指南(2025年5月)將ESG資訊揭露要求整合到IPO招股說明書的多個章節中,而不僅僅是「ESG」部分。 ESG相關資訊揭露現在出現在以下章節:
- 風險因素– 識別和評估 ESG 相關風險(氣候、監管、營運)及其對業務價值的潛在影響。
- 行業概況及適用法律法規– 揭露環境和社會標準、廢棄物管理合規性、碳中和目標(例如,中國的 2060 年目標)。
- 商業– 提出 ESG 策略、氣候轉型計畫、目標和進度追蹤。
- 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 概述 ESG 治理責任、董事會監督以及與公司策略的整合。
- 財務資訊– 揭露 ESG 相關風險對財務狀況的影響、ESG 舉措預算以及任何與氣候相關的準備金。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IPO)時應做好以下準備:
- 基準 ESG 資料(3 年:溫室氣體排放、水資源、能源、廢棄物)
- ESG監理的治理結構
- 實質評估與香港交易所的四大ESG支柱保持一致: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
ESG四大支柱:基礎知識 + IPO重點
環境(E)
基本要求:
- 揭露範圍 1 和範圍 2 的排放量
- 能源消耗和效率措施
- 水資源消耗和節約
- 廢棄物管理和循環經濟舉措
新興趨勢與IPO關注點
- 氣候資訊揭露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S2保持一致
- 全價值鏈(範圍 3)排放核算
- 基於科學的減排目標(SBTi)
- IPO揭露:量化過去三年的溫室氣體、水資源和能源數據;並提供合規計畫鏈接
社會(S)
基本要求:
- 員工福祉、多元化與包容性
- 職業健康與安全
- 供應鏈管理與人權
- 社區投資與參與
新興趨勢與IPO關注點
- 擴大供應鏈人權和環境風險的資訊揭露
- 可量化的社會影響關鍵績效指標
- 首次公開發行(IPO)資訊揭露:勞動標準合規性、工作場所安全記錄、供應商ESG篩選
治理(G)
基本要求:
- 董事會與管理階層 ESG 架構
- ESG風險管理框架
- 反腐敗和商業道德政策
新興趨勢與IPO關注點
- 與高階主管薪酬掛鉤的ESG關鍵績效指標
- 董事會層面的ESG培訓
- IPO揭露:董事會ESG監督、ESG掛鉤激勵機制、訓練記錄
氣候相關資訊揭露(符合TCFD標準)
基本要求:
- 識別與氣候相關的風險和機遇
- 制定脫碳策略和行動計劃
新興趨勢與IPO關注點
- 自2026年起全面符合IFRS S2準則
- 投資者要求看到可衡量的減排成果。
- IPO揭露:氣候轉型計畫、量化的減緩/調適措施、實現碳中和目標的時間表
全球主要投資者(例如貝萊德、挪威基金)已要求被投資公司達到或超過IFRS S2的環境、社會和治理(ESG)資訊揭露標準。未能及早適應的香港上市公司可能會在國際融資和供應鏈談判中處於不利地位。
2025-2026 年 ESG 重點領域
2025 年亮點
- 強制揭露範圍 1 和範圍 2 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 根據「遵守或解釋」原則揭露與氣候相關的訊息
- 首次公開發行(IPO)申請人:至少在招股說明書的多個章節中披露30項環境、社會和治理(ESG)信息
2026 年亮點
- 全面強制性 IFRS S2 氣候揭露
- 恆生綜合指數的大盤成分股將率先遵守規定。
- 預計強制性措施將擴大範圍 3 排放披露是由於投資者和市場壓力巨大所致
2024年,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大型公司提前採用了IFRS S2框架,揭露了範圍1、範圍2和部分範圍3的排放量。該公司將氣候風險納入董事會決策,獲得了國際ESG評級機構的認可,並鞏固了其在綠色金融市場的地位。
實際可行的合規建議
對於上市公司:
- 建構穩健的ESG資料管理系統確保準確性並做好審計準備
- 定期進行重要性評估符合利害關係人的期望
- 採納國際框架(GRI、SASB、TCFD、ISSB)
- 儘早解決範圍 3 排放問題為了避免未來的合規壓力
- 尋求第三方保證增強信譽和投資者信任
對於首次公開發行(IPO)申請人:
- 至少開始收集ESG數據上市前3年
- 現在就將ESG治理融入董事會結構
- 在首次公開發行(IPO)籌備初期,就應將ESG資訊揭露與招股說明書章節進行對應。
- 對首次公開發行(IPO)資訊揭露和上市後報告採用相同的ESG框架
- 獲得獨立的ESG認證,以增強投資者和監管機構的信心
ESG報告中若包含不準確或缺乏依據的數據,可能會損害投資評級並引發監管審查。獨立鑑證可顯著降低這些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