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协调欧盟成员国之间的生产者延伸责任和环境标签义务,欧盟发布了《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并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欧盟公报》上正式公布。该法规将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生效,并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开始执行。它将取代现行的《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指令 94/62/EEC)。
为了协调欧盟成员国之间的生产者延伸责任和环境标签义务,欧盟发布了《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并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欧盟公报》上正式公布。该法规将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生效,并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开始执行。它将取代现行的《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指令 94/62/EEC)。
可回收性:到 2030 年,所有包装都必须是可回收的,符合特定的回收设计(DfR)标准和可回收性能等级。可回收等级低于 70% 的包装将不被视为可回收包装。此外,生产者责任延伸费将根据性能等级进行调整。
再生成分:到 2040 年,将对塑料包装中的可回收成分含量制定更严格的目标。例如,到 2030 年,PET 食品包装应含有 30% 的回收成分,到 2040 年,应含有 50% 的回收成分。
包装最小化:到 2030 年,包装必须减少到其功能所需的最低限度。
一次性包装:到 2030 年,将禁止几种类型的一次性包装。这一禁令包括零售商和 HORECA 行业(酒店、餐馆、餐饮)常用的某些塑料包装形式。
重复使用和重复填充目标:公司必须提供可重复使用和可重新填充的包装选择。到 2029 年,将为一次性塑料饮料瓶和金属容器制定押金和退还计划 (DRS)。
环境标签:新的标签要求将帮助消费者正确分类和回收包装。这些标签将提供有关材料成分、可再利用性和收集点的信息。
PPWR 的目标是在欧盟建立一个更具可持续性的包装系统,但它也会给行业带来巨大的挑战。在 DQS,我们将在这一转型过程中为企业提供支持。
在我們所做的每一項工作中,我們始終堅持最高的質量和專業標準。這不僅使我們的行動成為行業標杆,也成為我們不斷精進和堅守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