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訓練服務條款
(2024 年 7 月 15 日修訂)

本文條款適用於 DQS Taiwan 優麗國際管理系統驗證股份有限公司(註冊地為台灣,以下簡稱 DQS)向買方(見報價單或採購訂單)提供之以團體形式購買之訓練服務。

就 DQS 向買方提供之訓練服務,雙方同意適用下列契約條款。具體訓練課程載明於雙方確認之報價單或訂單。

服務之提供

2.1 已規劃或已確認之訓練課程,可能因天候、講師健康狀況或其他突發情況而調整或取消。
2.3 關於訓練課程之確認、調整或取消,DQS 將以電子郵件發送至買方所提供之電子郵件地址。
2.4 課程內容係依公開課程設計,並非為特定客戶量身訂作,課程中亦不會討論針對特定客戶之具體解決方案。
2.5 除非另有協議之情況,DQS 所提供之訓練教材與紙本試卷(如適用),皆由 DQS 進行統一印製與發放,且僅限於課程期間供已註冊學員使用。
2.6 訓練教材與試題為 DQS 之財產,非經書面授權,不得影印、重製、散布或轉交第三方。
2.7 在訓練期間,講師得視實際情況適度調整部分課程內容。
2.8 除非訓練形式為 DQS 自行舉辦之公開班,若為買方尋求 DQS 開設之團體訓練,將由買方負責提供訓練場地及必要設備,例如桌椅、投影設備、電源、印表機、紙張及筆等。
2.9 除非另有說明,在 DQS 辦公室、公共場所(不論由何人負擔場地費用)或透過線上虛擬教室進行之課程,可能同時開放予其他個人或團體參與。

服務費用

3.1 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載明於雙方確認之報價單或訂單。
3.2 於部分或全部服務項目提供後,DQS 將就相關服務向買方開立發票。買方應於發票開立日期後 30 日內支付相關服務費用予 DQS。
3.3 買方應將服務費用支付至 DQS 指定之香港銀行帳戶。於香港境外產生之相關稅費,由買方負擔,除非另有書面約定。
3.4 DQS 所開立之發票為未稅之普通發票;如買方需將其於當地所支付之稅費併入發票,請事先以書面方式與 DQS 溝通。
3.5 除非課程由 DQS 取消,已支付之訓練費用恕不退還。如 DQS 因故未能提供已確認之課程,買方同意 DQS 除退還該課程已收取之費用外,無須再承擔其他責任。
3.6 如買方未於到期日全額支付服務費用,DQS 得在合理酌情考量後,採取必要行動以追討任何欠款,並得就此聘用代理人或服務商。因追討欠款所產生之一切合理成本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買方均應對 DQS 予以賠償並負擔其費用。

測驗與證書

4.1 對於採用紙本書面測驗之課程,學員得於現場授課結束後 7 個曆日內,免費獲得一次重考機會(如有需要)。學員通過測驗後,將獲提供 pdf 格式之訓練證書。
4.2 對於線上測驗課程,學員得於授課結束後 7 個曆日內,免費獲得兩次重考機會(如有需要)。學員通過測驗後,將取得可立即下載之線上訓練證書。
4.3 在 DQS 收到全額款項並確認學員符合其他適用條件之前,訓練證書仍視為 DQS 之財產。

責任與賠償

5.1 買方同意,DQS 無須對因使用與訓練相關之教材、知識或建議而產生之任何損失負責。
5.2 因訓練服務所引起之其他直接或間接損害賠償,其總額以 DQS 自該訓練特定專案所實際收取之訓練費用為上限。

契約期間與終止

6.1 本契約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履行完畢本契約所載全部權利義務為止。如任一方確無能力繼續履行本契約,雙方得經協商後提前終止契約。
6.2 如部分服務項目因故未能完成,並不影響或免除買方就已提供之其他服務項目所應負擔之費用支付義務及其他相關義務。

保密

雙方應確保其組織內部之員工、代理人、顧問、承包商、分包商及運輸服務提供者,對本契約各項內容,以及因本契約及其履行所取得之任何資訊(包括訓練或測驗資料),均負有嚴格保密義務。除為提供服務所必需或為遵循適用法規之要求外,前述資訊不得被直接或間接使用,亦不得以任何名義或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揭露、報告或轉交,或使第三方得以取得相關資訊。前述保密義務於本契約終止或屆滿後,仍持續有效。wikipedia

爭議處理

因違反本契約或因本契約之終止、失效所衍生之任何爭議,雙方應先本於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得向相對方所在地有管轄權之法院提起訴訟。

契約效力及其他

9.1 本文連同引用本文之報價單或採購訂單,構成完整之服務契約。
9.2 本服務契約自雙方授權代表於本契約或引用本文之服務報價單上簽署或加蓋公司章戳之日起生效,並取代先前與 DQS 就同一訓練服務所訂立之任何相關契約(如有)。
9.3 如本服務契約之中、英文版本間發生歧義,應以英文版為準,中文版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