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完成:您已成功完成第一次遠端稽核。 在我們關於遠端稽核的系列文章的最後一部分中,我們提供了一些關於報告和追蹤遠端稽核的最後提示。

這是由七部分組成的系列文章的最後部分:

遠端稽核的報告和追蹤沒有顯著差異。 這意味著與現場稽核一樣,稽核員必須撰寫一份報告,概述關鍵發現,例如不符合項目、良好做法、改善機會等。

雖然當然可以記錄網路會議以記錄稽核,但這種記錄不能代替稽核報告。 未經事先同意,不得錄製音頻或視訊。 還必須以書面形式指定稽核後如何處理記錄(儲存、分發、安全、刪除)。

出於文件化目的,建議記錄網路會議的持續時間和參與者。 大多數應用程式都包含此功能。 參與者必須同意這一點。

由於網路會議中的對話可能會導致誤解,受稽核方應有機會審查稽核報告並確認報告反映了稽核期間發生的情況。

一旦報告最終確定,稽核員必須確認他或她已根據先前議定的規則刪除所有機密文件、圖像、錄音等。

讓我們用可能是最重要的提示結束本系列文章:您會記得我們在第二部分中討論過,必須在遠端稽核之前進行風險評估,以確保遠端稽核足以達到目的。 稽核後,必須評估遠端稽核的決定。 如果對遠端稽核流程的有效性有任何疑問,則必須考慮進行現場稽核。

作者
Dr. Thijs Willaert

Thijs Willaert 博士是永續發展服務全球總監。 他的職位是負責 DQS 的 ESG 服務與專案項目發展、營運等。他的專業領域涵蓋永續採購、人權議題的驗證審查和 ESG 驗證稽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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