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球對永續議題的重視日益增加,各國紛紛制定相關規範與標準,要求企業揭露永續指標或發布永續報告書。例如,歐盟在 2023 年 1 月發布了《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英國規定優質上市公司必須披露對 TCFD 建議的遵循情況。

美國在 2021 年通過了簡化 ESG 資訊揭露的法案,同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要求企業在財報中揭露與氣候風險相關的資訊;而香港聯交所自 2019 年 12 月起也提高了對上市公司 ESG 報告的要求等。由此可見,永續資訊的揭露其重要性不亞於碳減排等議題。面對這些國際間逐步加嚴的規範與法規,究竟哪些企業將受到衝擊?

首先,需要理解台灣在永續議題上的強制執行單位主要為金管會與環境部。金管會的管制範圍涵蓋台灣所有上市與上櫃公司(興櫃公司不在管制範圍內),總計約1,800家企業,這些公司必須在2025年前完成永續報告書的揭露。

而環境部則是針對每年溫室氣體排放範疇一與範疇二加總達到2.5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的企業進行規範。目前環境部所列管的企業共512家,當中並非全數為上市或上櫃公司。

2025 年首次撰寫報告書的上市(櫃)公司應哪些注意事項?

根據金管會的要求,企業在撰寫永續報告書時需參考 GRI 通用準則 2021 年版、 SASB及 TCFD 等指引。對於初次撰寫此類報告書的企業而言,即使部分負責人員曾參加市面上的訓練課程,仍可能面臨不少挑戰。

為協助這些企業,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在 2024 年 7 月發布了一本《如何準備及編制永續報告書手冊》,而台灣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也在同年11月聯合舉辦了「ESG 數位平台—輔助產製永續報告書」相關說明會,旨在幫助資本額較小的上市或上櫃公司完成報告書編撰。

儘管如此,首次製作永續報告書的企業,仍需自行完成前期準備工作,包括利害關係人鑑別、利害關係人議合、重大主題決策、永續資訊的收集,以及報告內容的彙整與撰寫等核心流程。

如果企業能在第一年內扎實建立上述三大基礎,即利害關係人鑑別、利害關係人議合以及重大主題決定,即便未來永續相關法規有所更新,仍能快速進行調整並適應新規範需求。

CSRD Tim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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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

2023 年一月歐盟制定的「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取代非財務報導指令(Non-Financial Reporting Directive;NFRD),影響約 50,000 家在歐盟的企業, 及15,000 家德國企業,CSRD 強制規定企業報告書要依照「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ESRS)編制,第三方依據 ESRS 準則查證是強制性的要求。

CSRD 對永續報告書在品質上的要求
1. 資訊品質:企業必須保證永續發展數據的品質,包括真實性、可比較性、可驗證性等。
2. 雙重重大性議題:企業必須正視永續發展問題對公司內部業績的衝擊(財務面重大性),以及公司活動。
3. 對經濟、環境和人類的外部影響(衝擊的重大性)。
4. 報導期間:永續報告應與財務報表之期間一致,並包括歷史和未來資訊。
5. 邊界和範疇:永續性數據應涵蓋上游、下游價值鏈中的直接和間接業務關係。

左圖為影響的企業規模及時間表:

CSDDD Tim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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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永續性盡職調查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 CSDDD)

歐洲議會 2024 年七月表決通過歐盟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 CSDDD,CSDDD 要求企業組織對自身與其供應商的環境、社會影響皆進行管理。CSDDD 正式通過後,預計 2027 年實施,歐盟成員國兩年內將會把 CSDDD 轉化為當地法規,屆時就恐怕有處罰規定。

CSDDD 規定必須對企業本身和供應鏈對環境和人權的潛在影響進行盡職調查,以減輕企業經營上的風險、建立申訴機制、公開報導,每 12 個月評估盡職調查的有效性。

左圖為 CSDDD 適用及生效時間表:

CSRD 與 CSDDD 之異同

相同之處包括引用跨國企業 OECD 指引以及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內容涵蓋主題、價值鏈、年度報告、氣候變遷應對計畫、優先順序、利害關係人協商、定義等多方面。

不同之處在於 CSRD 專注於企業永續資訊的強制揭露,要求企業發布年度永續報告,且需透明公開永續相關議題。CSRD 以歐盟為核心,涵蓋整個價值鏈及治理議題,並設有重大性門檻,重點在財務風險與機會的識別與回應。 CSDDD 則主要針對企業供應鏈中環境及勞工權益的管理,要求企業展開盡職調查。CSDDD 的適用範圍不受歐盟或非歐盟企業限制,且無重大性門檻,聚焦於負面風險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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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RD vs. CSDDD 有何差異?

結論:

由於永續相關法規的變化速度極快,企業必須隨時追蹤最新動態。尤其是在所謂的川普(Donald Trump)2.0 時代,如何調整永續議題的策略,成為一項重要挑戰。這需要各領域專家的深入分析與審慎評估,才能搶佔先機,為企業做出最適宜的決策,邁向更高效的永續發展之路!

此文內容節錄自 Digitimes 科技網專欄,由 DQS 永續長王蕙珍受邀撰寫。

作者
蕙珍 王

曾擔任 GRI 永續準則官方中文版審議委員,為 ESG 永續報告書查證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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